菏泽市物业领域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

发表于 : 2022-04-28


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物业管理,全面提升物业服务质量,日前我市印发《全市物业领域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》,将围绕“物业服务、物业管理、开发建设、属地管理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、扫黑除恶”6个方面45类问题开展集中整治。

一、物业服务方面。我市将重点整治物业服务企业执行“三公开”制度不到位、不执行政府定价规定、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、小区环境“脏乱差”、“质价不符”等15类问题。

二、物业管理方面。重点整治物业企业未履行劝阻、制止、报告义务,物业使用人私搭乱建、毁绿种菜、占用堵塞消防通道、油烟污染、无故拒交物业费等10类问题。

三、开发建设方面。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未售出地下车库(位)只售不租,未按规定履行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房屋保修义务,违规交房引起物业收费方面的矛盾纠纷等3类问题。

四、属地管理履责方面。重点整治“红色物业”建设目标落实不严,街道办未有效组织物业管理工作,社区物业管理机构不健全,环物委工作运行机制不完善等5类问题。

五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方面。重点整治小区入口未张贴展示公益广告和市民公约,小区内没有照明灯,照明灯损坏,路灯亮化率低,建筑物外立面大面积破损、污损等5类问题。

六、扫黑除恶方面。重点整治物业企业采取贿赂、暴力、欺骗、威胁等手段,干扰破坏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,采用暴力手段进行物业交接,倒卖、破坏小区内公共财物,占用公共资源非法获利等7类问题。

5 月1日至31日是对照排查自查阶段,按照属地管理原则,各县区组织辖区内有关部门(单位)和乡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干部成立专门工作队伍进入住宅小区查看现场,与物业服务企业、业主座谈交流,广泛开展调研,对照整治内容进行详细排查摸底,建立问题清单。

6 月1日至7月31日是集中整治阶段,各县区政府(管委会)组织有关部门(单位)对照重点整治项目清单、问题清单和工作台账逐一明确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,建立问题整改销号制度,做到解决一个、销号一个。集中整治期间,突出保障业主的合理诉求和合法权益,支持物业服务企业依法服务,建立物业领域问题受理、解决简易程序;对复杂问题综合施策,实行多部门联合办理。

8 月1日至31日是巩固提升阶段,全面总结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,对物业投诉率高、整治不到位的县区予以通报,把不良物业服务企业计入信用档案,进行信用扣分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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